關于對區人大九屆一次會議第23號建議的答復
裴五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實行市場化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我區積極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專業環衛公司開展城區路段清掃保潔和垃圾收集、轉運、處置等工作,既降低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清掃保潔效果。我區部分鎮也積極探索農村環衛市場化運作模式,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等方式,引進服務優質高效、管理理念先進、付費合理的企業參與農村垃圾治理,將環衛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工作進行了外包,有效促進了環衛精細化管理水平。由于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作,我中心正在積極探索,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
一、探索農村環衛一體化運行模式
積極探索引入市場化、社會化管護機制,以市場化、專業化的方式,通過政府購買保潔服務的模式,實行保潔和垃圾收運市場化運作,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和處理,將農村垃圾清運等服務外包,由各鎮對運營公司進行年度考核,走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新路子。
二、健全考核機制和長效管護機制
建立全面的考核評價監督制度,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與干部使用、整治資金撥付掛鉤,以考核為抓手推動環境改善。堅持建管結合,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督查的農村人居環境管護長效機制,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常態化開展。
三、進一步加強鄉村文明建設
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村規民約,落實村民主體責任,約束不衛生、不文明、不健康行為,提高村民的環境衛生意識。各村實施定人員、定職責、定地段、定時段的保潔網格化管理責任制,績效管理,有獎有懲,確保各村公益性崗都能發揮實效,建立健全監管體系,落實鎮、村主體責任及監管責任,定期培訓操作人員和保潔員,嚴格執行垃圾收運和處理技術要求,確保垃圾收運處理及時、到位、長效。
四、建立“政府扶持、群眾自籌、社會參與”的資金籌措機制
根據《甘肅省農村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以行政村村民議事委員會為平臺建立衛生管理費征收制度,按照10-15元/人/年的標準,向村民收繳衛生管理費;將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各鎮財政預算,并積極拓寬籌資渠道。各鎮、行政村成立組織領導機構,配備管理人員組織推進垃圾收費有序進行,建立對環境整治工作的檢查、監督或通報制度,建立獎懲機制,確保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取得實效。
下一步,我中心將在充分摸底調研考察的基礎上,由城郊向農村逐步擴展,將全區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實行市場化運營。
感謝您們對我區環衛工作的關心、關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