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麥積區委辦公室 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天水市麥積區委辦公室 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區委辦發〔2022〕63號
各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委有關部門,區級國家機關及有關部門,駐區有關單位:
《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天水市麥積區委辦公室 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市第八次黨代會精神,激發創新活力,充分發揮科技創新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天水市強科技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強科技創新平臺載體建設
1.培育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平臺。依托駐區高校院所、大型骨干企業,聚焦國家、省、市目標和市級戰略需求,對國家、省級、市級規劃布局的國家、省級、市級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等項目在市財政給予支持的基礎上,一事一議報區政府同意后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2.培育建設國家、省級、市級創新基地。培育建設國家級、省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對驗收通過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平臺,在市級給予一次性資助的基礎上區級也給予新增投入(含新增研發設備等)5%的一次性資助,資助事項一事一議報區政府審定。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25萬元、15萬元、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3.支持組建企業創新聯合體。針對電子信息、電工電器、機械制造、醫藥食品、現代農業等優勢產業,依托技術創新資源整合能力強的行業骨干企業牽頭組建企業創新聯合體,集聚行業上下游中小企業創新要素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升級。激勵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科研投入、技術攻堅、成果轉化、中試實訓、人才引育的主體。對省科技廳備案的企業創新聯合體,以區級科技計劃項目方式給予不低于25萬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區工信局、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4.培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依托天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水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麥積區高新技術工業園區、麥積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集聚各類創新資源、吸引培育一流創新人才、加強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齊增、大力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做大做強特色主導產業、積極培育高新技術開發區。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5.搭建科技創新合作平臺。主動融入關中、成渝經濟圈,強化東西部合作,支持高校院所和科技型企業深度參與“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與國內外城市共建聯合實驗室、技術轉移中心等國際科技合作平臺,聚焦共性問題開展聯合研發和學術交流。充分利用國內、國際科技合作平臺,以多元合作方式引進海內外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建立技術入股、成果轉讓、管理經驗分成等一系列用人激勵機制,促進先進技術與我區特色資源有效融合,支持我區產業高質量發展。對能夠支持我區機械制造等重點產業和促進鄉村振興發展的合作項目,給予區級科技計劃項目配套支持。(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教育局、區人社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二、完善科技創新投入機制
6.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健全區級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重點加大對基礎研究、高技術研究、專項科研試制、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社會科學等與研發密切相關的科技重大項目財政投入。到2022年,區級財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達到0.6%以上,到2025年,達到1%以上。(牽頭單位: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科技局。)
7.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健全企業研發投入長效機制,將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和科技產出納入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設立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允許按照合同科研的方式支持和引導所屬企業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研產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經費內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超過5%的企業,優先給予區級科技重點項目支持。鼓勵制造業企業充分運用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牽頭單位:區工信局、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區稅務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8.鼓勵高校院所加大研發投入。支持駐區高校以市場為導向開展技術研發,探索“企業出題,高??蒲兴忸},政府助題”的新型產學研合作模式。鼓勵高校院所聯合企業開展橫向課題研究,上年度橫向科研經費(非政府資金)用于科研開發活動達到100萬元以上且增速在10%以上的,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區級按照增加額的10%給予獎勵補助,每家獎勵額度最高20萬元。(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統計局、區稅務局。)
9.激勵創新主體爭取國家科研項目、省市級重大科研項目。對上一年度以第一承擔單位獲得國家科技計劃立項(國家科技計劃體系的5類計劃)或省市級科技計劃重大項目立項的項目(課題),且項目(課題)資金額度在200萬元以上的,按5%給予項目承擔單位獎勵,獎勵額度可達25萬元。(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統計局。)
三、優化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
10.加大技術轉移服務力度。支持高校院所、企業在麥積設立或協同社會資本共同在麥積設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促成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1000萬元及以上者,按其年度促成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獎勵,額度可達10萬元。對完成登記指標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按其年度登記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獎勵,額度可達10萬元。(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11.加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進一步深化區域創新合作,聯手搭建科技創新網絡,建立合作對接平臺,打造創新成果交易市場,促進區外先進技術和科技成果在麥積轉移轉化。對在區內轉化、經濟效益明顯的企業,擇優給予額度最高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獎勵。(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12.培育發展新型研發機構。積極創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落實新型研發機構支持政策,對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在績效評價中進入前5名的給予每家最高10萬元獎勵。推進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擇優創建一批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市級農業科技園區等創新載體,優先給予區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對運行情況經評估認定考核后為優秀的,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草局、區畜牧中心、區財政局。)
13.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積極推進與中國(甘肅)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協調合作,建立完善知識產權鏈條和快保護體系,聚焦我區重點產業領域,提供覆蓋全區的知識產權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服務;積極培育各級各類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等;對新認定的區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獲得中國專利獎的企業和單位,優先給予區級科技計劃項目支持。提高全區每萬人口高價值專利發明擁有量,組織授權發明專利完成單位或個人積極申報省級專利補助。(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14.改革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配合市級相關部門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的改革試點,將“先轉化、后獎勵”改變為“先賦權、后轉化”。歸單位所有的科技成果,根據單位內部規定或單位與科研人員約定,允許單位將科技成果的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賦予科研人員;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職務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實施轉化的,可將不低于90%的轉化收益獎勵給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貢獻人員。高校院所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職務科技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外,可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入股。(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人社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草局、區畜牧中心。)
15.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區屬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等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后,單位對科技成果完成、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現金獎勵,計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基數,不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應納入相關部門的統計,并單獨注明。各單位自行制定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相關管理辦法并提交主管部門備案。(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各相關部門、各鎮、街道。)
四、建立科技金融融合機制
16.加大科技金融服務。配合市級相關部門探索科技企業投融資對接服務新模式,加大對初創期科技型企業、創新創業項目的扶持力度。積極吸引省級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和省級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投向麥積。引導重點企業搶抓資本市場改革機遇,在滬深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對在滬深北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科技型企業,積極協調落實市級給予的一次性獎勵資金。(牽頭單位:區政府金融辦、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局。)
17.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加強差異化信貸管理。依托天水市正在建立的中小企業信用平臺,引導銀行金融機構對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差異化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不斷擴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規模,降低科技型企業融資門檻和成本。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牽頭單位:區政府金融辦、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局。)
18.推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廣泛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對成功運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給予貸款利息限額補貼;支持保險機構開展專利保險業務,對參加專利保險的企業給予保險費限額補貼。探索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創新,支持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企業融資增信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制度,促進知識產權資本化,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政府金融辦;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財政局。)
五、完善科技管理和評價機制
19.改革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機制。建立區政府部門之間、區政府部門與鎮、街道之間的科技工作協調機制,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組織企業家、產業專家和科技專家,共同凝練科技研發項目。針對制約本區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難題、產業短缺技術,采用公開競爭、定向委托、“揭榜掛帥”、企業業主制、項目經理人制等項目組織方式,遴選出影響力大、帶動性強、應用面廣的科研項目。建立關鍵核心技術、替代進口技術清單庫、“揭榜掛帥”項目庫,組織推薦省、市科技部門給予立項支持,每年在區級科技計劃中擇優立項支持。引導創新投入多元化,設立區級自籌資金科技計劃,協同區級相關部門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具有較強研發能力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創新。(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草局、區畜牧中心、區財政局、各鎮、街道。)
20.優化政府采購機制??蒲性核勺孕薪M織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各類儀器、設備,采購活動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執行。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各單位建立完善的科研設備耗材采購管理制度,對確需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作出明確規定。對首購首用重大創新產品與服務,可按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執行,首購中標或成交結果應依法公告。(牽頭單位: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科技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21.實行野外作業科研經費和自籌經費“包干制”。允許承擔區級科技計劃項目的高校院所和企業,因科研工作需要,在野外作業中難以取得報銷憑證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交通費實行“包干制”。對區級科技計劃項目的配套經費或自籌經費,在符合項目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創新主體可自主決定實行“包干制”。由項目承擔單位自行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審計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22.支持科技資源開放共享。鼓勵駐區高校院所、企事業單位開放科技創新平臺,共享科技創新資源,對開放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的單位在享受市級獎勵的基礎上,配套給予一次性市級獎勵的50%,同一法人單位年度最高可獎勵5萬元。事業單位提供開放共享獲取的服務收入可作為績效工資的經費來源,服務收入的10%可用于獎勵開放共享設備管理團隊和個人,具體辦法 由單位自行制定。(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人社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23.加大基礎研究支持力度。支持區內高校院所和有研發能力的企事業單位獨立或聯合開展基礎研究。對全區特色優勢領域重大原創性或關鍵核心技術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以區級科技計劃項目方式給予長期支持。(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24.建立完善科技評價制度。堅持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評價導向,推進科技成果分類評價,基于科技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績效、經濟社會效益,明確和細化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等不同種類科技成果評價標準。加快構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投融資機構等共同參與的多元評價體系。推進科技計劃項目成果評價改革,加強中長期評價、后評價和成果回溯。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堅持“破四唯”“立新標”并舉,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注重標志性成果質量、貢獻、影響。(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人社局;配合單位: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六、提升創新主體創新能力
25.鼓勵高校院所持續發揮創新引領作用。支持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甘肅林業職業技術學院等高校院所建設,爭取國家和省、市級重大科技創新項目和創新平臺。采用自建或聯合共建等方式,搭建集平臺型、引領型、突破型于一體的綜合性應用基礎研究基地,爭創國家、省級和市級實驗室。支持高校院所依托專業(學科)優勢開展前沿創新研究,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形成原創成果重大突破。支持高校院所與企業開展產、學、研、用科技合作,對于深度融合的項目給予區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牽頭單位: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26.培育壯大高新技術企業。梯次培育科技型企業,積極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創新型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就高享受一次補助,不疊加享受。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優先給予省、市、區科技計劃項目支持。(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工信局;配合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27.推動軍民融合創新發展。支持軍民開展技術合作攻關,支持軍民科技成果雙向轉移轉化,支持軍民融合科研活動申報區級科技計劃項目,形成共同促進科技成果的合力。支持建設軍民結合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和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實現軍民科研資源統籌、開放共享,推動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對新建設的軍民結合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或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在市級一次性獎勵的基礎上,區級給予一次性1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財政局。)
28.激勵爭取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項。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的所在單位分別獎勵25萬元、15萬元;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的所在單位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對于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參與者,給予其所在單位5萬元獎勵;對上一年度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的所在單位獎勵5萬元。獎勵資金的使用參照區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七、完善科技人才培育激勵機制
29.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發揮創新平臺、產業園區、科研機構等聚才、用才重要載體作用。加大人才項目、資金扶持力度,優先用于“高精尖缺新特先”人才引進及科研項目、獎勵支持。對全職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住房補貼。大力支持青年科研人員開展研究工作,45歲以下科研人員主持承擔區級科技計劃項目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30.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積極支持科技特派員創辦、領辦、協辦科技型企業;科技特派員服務科技型企業,或在所服務企業中擔任職務,可以從企業中獲得有償服務報酬或股權、期權分紅??萍继嘏蓡T在農村或城市社區開展公益性技術服務,可以取得有償服務報酬??萍继嘏蓡T選派期間,原單位編制、人事關系和職務級別予以保留,工齡連續計算,原崗位任職或聘用時間連續計算,檔案工資正常晉升,與原單位人員同等參加職稱評定。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政策與渠道不變,給予科技特派員一定額度的工作補助;安排區列科技項目優先支持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人社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草局、區畜牧中心、各鎮、街道。)
31.建立國有企業科研人才激勵機制。促進國有企業釋放市場活力,特殊人才特殊激勵,對重點科研團隊工資總額實行單列,工資總額的增長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上,增值幅度最高可達經濟效益增長幅度。支持國有企業實行“項目經理制”,提升科研項目落地轉化效率,遴選行業領軍人才擔任項目經理,賦予組建研發團隊、決定技術路線、支配使用經費的充分自主權,由項目經理牽頭完成市場調研、整合創新資源、組建研發及管理團隊,組織實施具有廣泛前景的技術創新項目,給予企業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工信局、區高新工業園區。)
32.建立創新盡職免責機制。對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通過市場化方式確定轉化價格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對在科研項目實施中,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已勤勉盡責,但因技術路線選擇失誤或其他不可預見原因導致預定目標難以完成的,予以免責。對創新創業項目進行經費資助或風險投資,符合規定條件、標準和程序,但資助項目未達到預期發展效果,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勤勉盡責、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決策責任。(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審計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林草局、區畜牧中心。)
八、強化組織保障
33.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科技創新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優先謀劃,切實發揮科技創新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建立完善科技創新發展考核體系,區科技局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強化指導服務,各部門、各鎮、街道要加強科技工作力量,確??萍紕撔鹿ぷ魅蝿章浼毬鋵?;對科技創新工作推進不力的部門單位區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要進行約談,督促工作任務落實。(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統計局、各鎮、街道。)
34.協調土地資源供給。優先保障重大科技項目用地,加快推進區高新技術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建設,支持國家、省級重點實驗室及新型研發機構等重點科技創新項目建設。鼓勵以業態調整、“騰籠換鳥”等方式,優化用地結構,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推進低效產業用地再開發,鼓勵企業在符合規劃、滿足設計要求、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廠房加層、廠區改造、內部用地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企業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牽頭單位:區自然資源分局、區科技局;配合單位: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高新工業園區、區現代農業園區。)
35.強化科研項目監督檢查。完善科研誠信制度建設,將科研誠信建設要求落實到項目指南、立項評審、過程管理、結題驗收和監督評估等全過程。完善科研誠信信息化體系,將科研誠信建設納入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立科研項目監督、檢查、審計等信息共享機制,對同一科研項目,實行監督、檢查、審計結果互認。加強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項目跟蹤和監督檢查工作。(牽頭單位:區科技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審計局、區工信局、區農業農村局。)
本措施由區科技局具體承擔解釋工作,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出臺的政策措施與本文件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執行。本文件與目前正在執行的其他文件對同一事項做出獎勵規定的,相關主體(單位、個人、項目)不得重復享受獎勵。